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61个,在职检察干警57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3人,检察官助理17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司法警察7人,工勤人员3人。现有班子成员7人,其中正、副检察长4人,政治部主任1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现有内设机构8个,其中业务机构6个。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保持平稳发展,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在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暨第九届“双先”表彰大会上,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