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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25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县十七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九)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5日在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我们齐心协力铸就伟大抗疫精神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

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全面规范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一、精准定位新时代坐标,做由贫转强新平江的服务者

)在打赢三大攻坚战中彰显检察担当

积极服务风险化解、维护稳定,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件24人,起诉22件38人办理“丽富佳园”集资诈骗案,采取提前介入措施,敦促挽损退赔化解矛盾,有力维护了地方稳定。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针对山润茶油公司油茶基地遭遇盗采问题,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地方打防并举,有效遏制盗采行为,为企业挽回损失一百余万元。贯彻“守护好一江碧水”指示,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各类刑事犯罪38件55人,起诉26件36人在发现我县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水直排入河情况后,对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医疗废水无害化处理。严格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对张清等6人非法捕捞案件,在梅仙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与当地政府开展生态补偿公开放养活动,放养鱼苗一万余尾。严格落实县委脱贫攻坚部署,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完成走访600余人次,投入和争取帮扶资金80余万元用于扶贫村扶贫产业发展、饮水工程、道路完善、水利设施等村级建设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县多次督查检查,巩固脱贫成效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行检察职能

扎实开展“六清”行动,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人、起诉31人办理的李七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主犯李玉七潜逃办案进展缓慢的情况下,多次组织召开公、检联席会议,首次向县扫黑办发出加大追捕力度的检察建议,有力推动了李玉七抓捕到案,李玉七于今年9月15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二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财产刑执行率较低、影响刑罚执行公信力的问题,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和帮助法院对唐建伟恶势力团伙收缴执行标的794万,有效维护了财产刑刑罚判决执行的严肃性,该案已被省检察院作为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向最高检推介。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检察力量

先后组织60余名干警驻守106国道牛车湾路口开展疫情监测,组建6支应急队伍在三个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坚持防疫履职两手抓,加大涉疫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批捕防疫物资监管、妨碍公务等涉疫刑事犯罪9人、起诉8人办理的贺某销售假冒口罩案,我院在接到县市场监管局通报后,迅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封假冒口罩,经审查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发“疫情财”的违法行为。

(四)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中践行检察使命

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起诉4人(含去年移送)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通过提前介入全覆盖,实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零延期、零退补、100%认罪认罚,100%提出确定量刑依法审查原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原岳阳市商务局局长熊生挪用公款、受贿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提出四十余条补充调查建议,有效保障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认真践行新司法理念,做四大检察新格局的开拓者

(一)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努力做优刑事检察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92件477人,其中批捕305件36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75件743人,其中提起公诉537件679人。突出刑事案件重点环节的监督,监督立案8件8人,监督撤案5件8人;追加逮捕13人,追加起诉14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40件对法院生效判决提出抗诉1件。依法办理琥、凌琪光、彭福平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案维护地方发展稳定。办理的卢某某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派出两名干警赴珠海实地调查,发现侦查机关遗漏卓某某运输35克冰毒犯罪事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85件106人,不起诉64件74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526件653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开展督查走访50余次,发出纠正意见18件,均得到纠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监督收监执行1人。

(二)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做强民事检察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力度,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59件,其中支持起诉35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4件,审判违法行为监督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提请市院抗诉1件,法院启动再审并改判4件35名出租车司机与公司合同纠纷案支持起诉,帮助出租车司机获得补偿87.8万元。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查处虚假诉讼5件办理的磊石装饰公司卢某等人虚假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71万元,公安机关已对责任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三)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努力做实行政检察

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3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参与化解争议5件,化解4件参与的张某根等人提起行政诉讼案,该案涉及平益高速建设,经与原、被告多次沟通,最终成功达成补偿协议,确保了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开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监督,针对县内一家医院使用不合格胶片的情况,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核实后,对医院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了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处以50.75万元罚款,杜绝了可能存在的医疗事故隐患。

(四)担当公益保护使命,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4件,立案审查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条。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办理的小食品“吸吸乐”案,因其食用方式类似吸食K粉,容易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我院介入后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经处理,学校周边已无该小食品销售,该案办理情况在检察日报上刊登。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督促有关部门处理违法堆放生活建筑垃圾19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起诉6人,修复生态林95.4亩,获赔生态修复款2万余元,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追回国有财产损失4万余元检察机关保护公共利益的形象深入人心。

三、积极探索新治理方式,做依法治县新体系的守护者

(一)创新开展未检工作,守护未成年人“法治蓝天”

大力打造平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探索了“立足司法,社会参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模式。主动作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选派干警到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优选青年干警组成“法治巡讲团”,对全县16所中小学近万名学生开展法治巡讲活动。从严从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人、起诉22人对贺某性侵未成年人刘某致其怀孕案,以情节恶劣提出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量刑建议。建立专业团队引导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对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捕6人、不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包括校园环境整治、跟踪帮教、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等帮扶工作8名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读便利安排工作,提高了“失足少年”帮教成效。加强未成年受害人权益保护。全面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与行政部门实现无缝对接通过该机制收到线索5条,其中涉及刑事犯罪2件2人建立“一站式”办案模式,防止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8月6日,市委政法委王小中书记主持召开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平江现场会,我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作为现场点受到了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积极参与治理创新,守护基层治理环境

充分延伸检察职能,发挥检察建议规范引领作用,围绕办理恶势力案件中发现基层组织建设、治安防控等领域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9份。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四个典型案件案发地为试点,探索检察机关参与地方固本强基“平江模式”,通过南江镇欧阳九九强迫交易案的办理,为当地旅游开发项目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安定镇何拥涛强迫交易案的办理,为私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城关镇余莉斌敲诈勒索案的办理,推动当地村级组织整改这一系列举措为以个案办理为支点撬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累了经验具体做法得到市电视台报道

(三)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发挥好“枫桥经验”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基层政权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办理和回复群众信访事项38件,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大对受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对刑事犯罪受害人及家庭发放救助金5万元,体现了司法温度。办理的欧阳某某强奸案,在严惩犯罪的同时,联系仁爱基金为两名受害人提供每年不少于12000元的生活和助学补助,为受害人正常生活就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准确把握新发展根基,做队伍建设新成效的践行者

(一)抓党建引领,加强干警素质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定期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党员主题活动日等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多次邀请专家到院授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扎实开展全院干警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刑事诉讼规则》知识竞赛活动,院领导带头组织8支队伍32名干警参赛,在全院形成了爱学习、拼技能的良好氛围。加强业务培训学习,重点加强了《民法典》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我院以党建引领,强化检察队伍三力建设得到省、市检察院的高度肯定3名干警被省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20余名干警分别获得省、市、县荣誉。

(二)抓效能提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了内设机构重构性变革,设置业务部门6个,行政部门2个党组和中层年龄结构得到优化,领导层活力明显增强。持续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建立了“可评、可比、可退”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三查三评”机制,确保内部监督、流程管控实效。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48,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避免了不应有的程序空转。

(三)抓文明创建,突出检察文化建设。把文明创建融合到检察文化建设中。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投入25万元全面夯实机关文化宣传阵地,完善图书室活动室、体能训练设施进一步丰富了干警业余文体生活。注重先进典型的引领、渗透、融合作用,邀请我县援鄂医疗队代表到院进行先进事迹宣讲,让干警现场聆听英雄事迹,将抗疫精神转化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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