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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5-01-05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5日在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上级院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为重点,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全面贯彻修改后“两法”,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工作创新,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适时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380件445人,提起公诉546件667人,案件准确率为100%,真正做到了“批捕、起诉零错误”。一是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办理了李卫东、钟体育等6人盗窃、销赃摩托车团伙案,冯武春等14人网络赌博系列案等一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加大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力度,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了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汤裕斌合同诈骗案。三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起诉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4件6人,同时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综合治理、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有效防止犯罪滋生蔓延。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不构成犯罪或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202件23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件65人,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25.8%和1.4%。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356件。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不立案、不起诉、不抗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促进息诉息访。健全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和来信、来访“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扎实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4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共对496名监外执行罪犯实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机构和专人办理,注重在工作方法、法律适用和案后延伸上做文章,有效推进未检工作的开展,对17人次(不捕13人、不诉4人)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挽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县政法系统普法宣传,组织干警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制宣传手册1800余份。

二、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省、市工作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推进侦查信息装备建设,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相互监督,突出查办重点领域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以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反贪部门立案7件7人,所立案件均为大、要案,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案件5件,正科级干部2人,起诉至法院的6人均作了有罪判决。查处了岳阳市发改委能源局原副局长李波涛受贿34万余元、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原主任黄思佑贪污9万余元等重特大案件。反渎部门立案6件8人,查办了原衡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刘云奎、衡阳市石鼓区委副书记周楚政及刘竞仪、岳学旺使用数额特别巨大的现金进行贿选省、市人大代表的破坏选举案。公诉部门严审细查,准确把握事实、证据、法律关,上述4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全部作了有罪判决,起诉书已作为示范文书在全省检察系统予以推介。

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按照高检和省院规定的办案流程和要求开展侦查办案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一是建立职务犯罪侦查环节非法证据防范机制,严格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主动防范和排除非法证据。二是继续实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拟撤销或不起诉的案件一律由市检察院审查批准,并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表决,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三是完善侦查行为监控机制,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施“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录音录像,依法接受审查。在自侦部门开展“整顿作风、严明纪律、规范执法”专项教育检查活动,及时纠正不依法行使侦查权的行为。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加强侦查和预防协作配合,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等措施开展个案、专项和系统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4次,加强案件剖析,进行犯罪分析3次,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建议6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0人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巡回宣讲团,分别在县委党校、县建设局、县黄金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讲授法制课28场,有效推动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适应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新要求,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扩大监督效果。

强化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坚持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加强对非法收集证据、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阻碍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的监督力度。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件,督促撤案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2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件次,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9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向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并督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加强社区矫正和强制医疗监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正确执行。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加大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今年我院监所检察科驻平江县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措施,以开展违法行为调查、执行监督为主,督促起诉、支持起诉为辅,着力推进我院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新格局。办理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件,支持起诉1件,督促履职1件,发出再审建议1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2件申诉案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综合素能

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大力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聚焦“四风”,扎实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活动,班子成员深入碧潭社区挂牌服务开展接访,收集各类意见59条,其中“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等9个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三城同创”。加大扶贫建整工作力度,帮助扶贫村板江乡黄泥村狠抓产业结构调整,确保了人均增收400元,共计争取资金38万余元修通11.5公里山路,1人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省社会扶贫先进个人”。 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干警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

突出素质能力建设。推广面向实战、注重实效的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优案评比,以业务骨干和一线干警为重点,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累计培训70余人次。注重干警内部潜力挖掘,积极开展“周四学习日”活动,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轮流上讲台就群众路线教育、检察业务等内容授课,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公诉一科科长袁荣同志荣获“2014年度CCTV(湖南)十佳法治人物”,3人高分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获A级证书。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检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出台了公用经费使用、公务车辆管理、公务接待以及出差休假请假等制度,狠抓重要事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督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机关作风明显改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以检察人员执行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纪律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违纪典型案件,促进干警增强廉洁从检意识。

稳步推进基础建设。以争创文明单位、平安机关为抓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坚持厉行节约,确保了资金使用规范和效益提高。着力推进电子检务、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认真做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推广使用,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提高科技强检水平。

五、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议,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向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工作,并根据审议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报备检察建议等法律文书7件,组织人大代表观摩不捕案件释法说理,参加听庭评议300余人次。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代表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接受代表视察,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积极改进检察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资深法律工作者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的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4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自觉接受律师的监督制约,促进自身公正执法。认真排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坚持职责公开与工作公开并重、执法结果公开与执法过程公开并重的原则,实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制度。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微博微信和案件信息公开网两个检务公开新途径的作用,自今年10月1日案件信息公开网运行以来,程序性公开侦查监督类案件47件,公诉类案件153件,同时将法院已判决生效案件的起诉书及重要案件信息予以发布,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全年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1141件1374人,通过网上案件流转审结1106件1329人。所有案件的受理、流转、办理、审批、生成文书和监督、考评全部在网上运行,做到全程控制、动态管理,切实把规范执法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部门、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一名执法人员。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对立案后撤案、捕后不诉等案件进行复查,对重点案件逐案剖析,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高度重视“两法”的贯彻执行,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监督意识。加强言词证据和关键证据的审查核实,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年来,我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建整、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综治民调排位全省第33位,年度执法状况考评全市第一,17人荣获省、市、县先进。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位代表、委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帮助很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三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不够大,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反对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有较大差距;四是检务公开不够全面、深入,尤其是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执法结果和理由等信息的公开不主动、不充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全面加强执法办案,积极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谱写中国梦的平江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部署,树立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同时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林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着力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依法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治“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以及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结合办案,抓好个案剖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年度报告等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继续严格执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健全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执行等问题。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健全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错案防止工作机制,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运行,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动态监督,提升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诉讼与信访相分离的原则,明确检察机关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终结,引导涉法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加大检务公开,推进执法流程公开,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工作,进一步依托信息网络拓宽检务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健全与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联系机制,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务。

五是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干警增强群众观念、转变执法作风。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警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业务素能提升。坚持从严治检,狠抓自身纪律作风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开展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的督察,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着力打造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积极进取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忠实履职,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平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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