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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1-12-26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2月26日在平江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惩治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重视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完善社会管理。

2011年我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02件360人,与去年同比上升6.71%和11.5%;提起公诉275件313人,同比上升5.36%和1.28%。批捕起诉总量呈上升趋势。其主要原因一是公安机关的清网行动促成一批在逃犯陆续投案;二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系列专项斗争加大了突出社会问题的整治力度;三是公安机关对侵财性犯罪保持了严打声威,全年起诉129人,占起诉人数的41.9%,对涉毒犯罪保持了深挖严查,全年起诉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57名,占起诉数的18.2%,是近几年来力度较大的年份。在侦查监督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我们根据社情变化,配合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严厉打击生态领域、民生领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破坏选举以及侵害公民民主权利,以及严重妨害公务的犯罪案件。今年以来,我县境内交通事故频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减少此类案件的不诉率,加大刑罚力度,将16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法院。如我县一名公务人员交通肇事致死两人,案件复杂、敏感,社会反响大,我们依法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民调显示:我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较大提升,全省排名第29位,居全市第3位。

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犯及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纠纷、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实施轻缓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 57件76人,不起诉 10件12人。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加强不批捕、不起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如我们办理的欧阳父子伤害案,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犯罪嫌疑人属于急愤伤人,且有投案自首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双方在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了免除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报告,我们综合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依法对本案适用刑事和解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通过此类案件的办理,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加强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监督和重点人群帮教管理。建立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与社会矫正对接机制,将刑事和解作相对不起诉的对象纳入社区矫正范围。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课堂”活动,举办中小学生法制讲座,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成立公诉二科,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的办理,认真做好青少年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不起诉后回访帮教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针对民生资金量大、线长、监管难的问题,和相关部门联动,依法查处民生工程、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等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整合线索,规范侦查办案活动,查办大案要案,追回违规资金100余万元。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其中查处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大要案7件10人,已起诉9件9人,法院判决9件9人,反贪污贿赂工作是近年来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

大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积极参与市院统一指挥的侦查一体化办案活动,不断拓展办案平台,提升办案业绩,把查处司法腐败案件作为侦办工作的重点,2011年,成功查办了由市院指定侦查的原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院长周某(处级)及党组副书记万某(正科)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

重视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深入热点部门和重点行业上法制课14场次,国家工作人员受教育人数1200余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防控治理,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共向案发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0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7项;对工程建设、交通、林业、国土资源等深入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对苗头性的违法问题及时提出预警。

三、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认真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案件,作出追加逮捕决定 14件17人。同时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强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在继续坚持对漏犯漏罪和刑讯逼供等侦查违法行为强化监督的基础上,加强对批捕在逃人员案件和取保候审人员案件的侦查监督,及时监督纠正违法侵害当事人利益的侦查行为。全年共追诉漏犯 29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如卢习武贩卖毒品案,该案贩毒数量达300余克,且跨省贩卖,侦查机关对卢习武以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经我院审查认为有阳清华、邹青松、邹喜军三人居间介绍买卖或参与贩卖,其行为亦涉嫌贩卖毒品罪,我们依法向侦查机关及时发出补充移送起诉意见,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均被判处十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起诉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30件,采纳26件,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裁判的监督,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解决“牢头狱霸”问题。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加大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力度,预防超期羁押,共发出检察建议6份,办理刑罚变更案件审查29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的原则,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市院抗诉3件,与去年同比上升200%,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支持起诉和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严肃处理,防止侵害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障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执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和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全面整合规范执法办案各环节的流程及细则,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的督察力度。认真参与省院组织的“百万案件评查”和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在评查中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加大对突出问题的调研督察力度。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6件,办结22件,初查1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强化内部制约和检务督察,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及时纠正和整改在办案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对问题多发的扣押、冻结、追缴涉案款物等执法环节,制订操作细则。建立干警执法档案,把个人执法状况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要求,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今年来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参与办案,接待处理重大疑难涉检涉诉上访,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同时,积极配合县委做好班子考察、调整工作,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工作合力。

加强执法技能培训。坚持把干警的业务培训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培训班、电视网络培训。认真组织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4名检察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人通过,其中1人高分拿到国家A级证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视培养业务标兵,1人被评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教育培训投入逐年递增。

 狠抓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干警对外交往行为,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执行日常考勤和禁赌令,禁酒令,警车管理等系列规定,扎实开展科级干部办村和干警联街巷活动。在加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在防洪堤风光带建设,扶贫建整,垃圾场建设,长石整治等活动中,增强大局观念,克服自身困难,积极参与三城同创,拆危透绿,新建绿地500余平方米,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经常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对复杂敏感案件,加强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稳妥处理。保持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通报检察工作的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加大司法民主推进力度。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健全与政协人士的联系机制,推进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监督范围,增强监督效果,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拟作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启动了检务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为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等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探索接受公众监督的新途径。建立涉检舆情应对处理机制,重视网络舆情,对有关案件的炒作及时跟踪,依法应对和科学引导,使一些问题在萌芽阶段就得到查处和纠正。全面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所承办的案件在拟作出处理决定前,对是否存在信访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息访息诉工作预案,做到信访早预测、风险早防范、矛盾早化解。重视民调机制测评检察工作,通过综治民调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把公众评价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2011年,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全院干警团结协作,严谨务实,锐意进取,实现了平江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执法质量考核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全年实现了无错案、无办案安全事故、无干警违法违纪、无涉检上访。创建了省级园林县城先进单位,保持着全省文明接待室、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有多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手帮扶企业、扶贫等工作被评为县级先进单位,18名干警荣获省市县以上表彰。2011年度公众对政法队伍的评价民意调查中排名前列。一年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检察工作,重视关心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切实保障办案经费;县直部门和乡镇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给予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建设法治湖南的大背景下,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以及执法效果与上级的要求,现实的需求还有较大距离。二是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水平以及能力需要大幅提升。三是化解矛盾、关注民生、创新管理等方面调研不够、参谋不力。四是检察人员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2012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六观”,努力实现“六个有机统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遵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平江检察工作水平,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富民强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积极配合县委部署的专项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发生在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涉税、涉费、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对国有产权、矿权、林权加强监管。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制度,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完善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推进相关司法改革,稳妥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四、突出抓好规范执法,注重自身公正廉洁。全面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继续推行案件集中管理,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

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思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教育培训,提高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和能力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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